电话营销是企业接触潜在客户和产生销售线索的强大工具 但是在从事电话营销活动时遵守某些规定和准则非常重要。 在这篇博文中,我们将讨论电话营销法规以及企业如何遵守这些法规。 联邦贸易委员会 和联邦通信委员会 是监督美国电话营销活动的两个主要监管机构。 这些机构实施的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不需要的电话推销电话的影响,并防止电话推销员的欺骗行为。 以下是电话营销的一些主要规定全国谢绝来电登记处 全国谢绝来电登记处是一份电话号码列表,消费者已登记以选择不接收电话营销电话。 法律要求电话推销员在拨打任何电话推销电话之前检查列表 企业还需要维护自己的拒接电话名单,并确保他们不拨打名单上的任何号码。 电话营销销售规则 电话营销销售规则 ) 是由 强制执行的一组规则,用于管理电话营销活动。
要求电话推销员在电话
推销电话中向消费者披露某些信息例如卖方的身份所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以及产品或服务的总成本。 还禁止某些欺骗和滥用行为,例如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以及在上午 之前或 克罗地亚电话号码列表 晚上 之后致电消费者。 电话消费者保护法 电话消费者保护法 是部监管电话营销电话和短信的联邦法律。要求电话推销员在拨打任何营销电话或向消费者发送短信之前获得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 电话推销商还需要为不再希望收到营销电话或短信的消费者提供退出机制。 各州特定法规 除联邦法规外,企业还必须遵守各州特定的电话营销法规。 如,加利福尼亚州要求电话推销员在通话开始时披露其姓名和通话目的,并提供免费电话号码供消费者拨打,如果他们希望被添加到公司的谢绝来电名单中 . 为遵守这些规企业在从事电话营销活动时必须采取某些步骤。
以下是电话营销合规性的
些最佳实践 保留份拒接电话清单 企业必须维护自己的拒接电话清单并确保他们不拨打清单上的任何号码 该列表应定期更新,以确保它包括所有请求添加到列表中的号码。 获得事先明 B2C 传真 确的书面同意 在拨打任何营销电话或发送短信之前,电话推销员必须事先获得消费者的明确书面同意。 这种同意应通过明确和显眼的披露来获得,即消费者同意接收营销电话或短信,并应包括消费者的签名。 在电话营销电话中披露某些信息 电话营销人员必须在电话营销电话中向消费者披露某些信息,例如卖方的身份、所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以及产品或服务的总成本。 此信息应在通话开始时清楚、醒目地披露。 提供退出机制 电话推销员必须提供退出机制 约会设置电话营销 约会设置电话营销涉及为企业的销售团队设置约会。